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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首页> 税务师>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甲持有兴达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因甲的持股比例已超过2/3,故不必征得乙、丙的同意,甲即可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
  • B.若公司章程限制甲转让其股权,则甲可直接修改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以使其股权转让行为合法
  • C.甲可将其股权分割为两部分,分别转让给乙、丙
  • D.甲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时,乙或丙均可就甲所转让股权的一部分主张优先购买权
  • E.甲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和丙后,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上传者:舍得老师 查看答案数:4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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