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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决定201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2018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会如期召开。有90名股东出席会议。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问题的措施;(2)改选公司监事2人,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转望,经表决,80名股东同意解散。会后,未出席股东大会的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下列关于公司解散决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过半数通过
  • B.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2/3以上通过
  • C.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D.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只能由股东大会作出
  • E.有关华兴公司解散的决议,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均可作出
上传者:舍得老师 查看答案数: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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