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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决定201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2018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会如期召开。有90名股东出席会议。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问题的措施;(2)改选公司监事2人,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转望,经表决,80名股东同意解散。会后,未出席股东大会的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有()。

  • 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必要时
  • B.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E.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上传者:舍得老师 查看答案数:6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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