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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首页> 税务师>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甲公司(电器生产企业)得知某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电脑,便于2018年2月1日致函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每台3000元的优惠价格销售办公电脑。市场监督管理局考虑到甲公司生产的电器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台电脑,提出每台价格25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将电脑送至市场监督管理局,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甲公司收到回函后,于2月4日又发函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台电脑定价3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市场监督管理局所订电脑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台电脑2800元出售。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甲公司电话告知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2月6日函件,同时双方约定由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至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10日,甲公司按照约定将300台电脑交给乙运输公司,运输公司指派司机王某负责运输。半途中,由于王某的过失,与另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导致部分电脑毁损。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本案中的函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2月1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属于要约
  • B.2月2日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函件属于要约
  • C.2月4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属于新要约
  • D.2月6日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函件属于承诺
  • E.2月2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函件属于新要约
上传者:舍得老师 查看答案数:5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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