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甲、乙、丙、丁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4年3月6日甲转为有限合伙人,2014年4月1日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4年5月1日丁退出合伙企业,2014年6月1日戊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加入该有限合伙企业。其中2014年2月20日合伙企业发生80万元的债务,下列关于合伙人债务承担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