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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首页> 税务师>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甲、乙、丙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因为缺乏管理经验所以聘请了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丁来进行管理,并且限定丁对外签订合同的限额为10万元。对于该限定A普通合伙企业并没有对外声明。后来丁代表合伙企业和戊签订了一份50万元的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该合同无效,合伙企业可以不履行
  • B.该合同有效,但合伙企业可以只履行10万元部分的义务
  • C.该合同有效,合伙企业不得以企业内部约定对抗善意第三人
  • D.该合同有效,丁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 E.合伙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后,可以要求丁对超过限额签订合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上传者:舍得老师 查看答案数:1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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