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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首页> 税务师> 税法二

杰克为在中国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9年3月2日入境、7月30日离境。在境内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基本工资收入20000元;从境外企业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1000元。

(2)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4000元、搬迁费1200元,以现金形式取得伙食补贴1500元、洗衣费300元。

(3)期间杰克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3月30日离境、4月8日返回,6月1日离境、6月12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的外商投资企业共取得探亲费5000元(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5月份受邀为境内某企业演讲,取得演讲收入60000元。

(5)4月份从证券交易市场购入某种债券10000份,每份买入价15元,支付相关费用共计200元;6月份将买入的该债券卖出其中的8000份,每份卖出价18元,支付相关费用共计192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年杰克在中国境内居住(  )天、工作(  )天。

  • A.133;130
  • B.130;133
  • C.127;130
  • D.130;127
上传者:舍得老师 查看答案数:6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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