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1 年 1 月提供装卸搬运和仓储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 70 万元。销售一台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装卸机器一台,含税售价为 3.09 万元(未放弃减税)。当月购入新款装卸机器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30 万元,另支付员工出差火车票款 3488 元,无其他购进业务。该公司当月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上期加计抵减额无余额。则当月应纳增值税是(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