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软件开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 12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和相关计算机设备,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400万元(含设备销售额 16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 35万元(含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工具的进项税额 2万元)。该企业向税务机关备案按照销售额比重分摊进项税额,则该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