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4 月承租一栋楼房,一楼作为职工食堂,二楼以上用于厂部研发机构。合约约定,租期 5 年,不含税租金共计 180 万元,按年支付。本月支付一年租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36 万元,税额 3.24 万元。4 月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