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4年,欧盟就发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该指令又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欧盟绿色指令”,要求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电器和电子产品,从而建立了完善的“生产者/经销商延伸责任”体制。电器制造商、经销商有义务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承担“延伸责任”和处理成本,消费者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几乎完全处于失控和无序状态。假如我们只是被动地面对电子垃圾高峰,就不可能解决越来越多的电子垃圾。
根据这段文字,什么才是应对电子垃圾高峰的可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