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设备制造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以自产设备投资一家生物制药公司,该设备的不含税公允价值为2000000元,账面成本为1400000元,当年该厂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00元。
问题(1):请写出设备制造厂此项投资业务的会计分录。
问题(2):设备制造厂对此项投资业务确认的所得若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此项投资股权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问题(3):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生物制药公司取得该设备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问题(4):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第二年又将该项投资转让。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