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师受托对其2020年5月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其有关增值税处理业务如下:
5月28日,98号凭证:报销境内交通费。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72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0
贷:银行存款8000
后附原始凭证:
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15张,合计票面金额8000元。
②银行转账存根1份,注明金额8000元。
问题:判断企业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作出调整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