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消费”的透明公开备受社会关注,某市政府近期要求下辖的41个政府部门以统一时间,统一格式发布内容详细的年度财政预算报告,赢得社会普遍好评。美中不足的是,少数部门公开得不够详细,使认真公开者产生吃亏的心理。比如该市某局因为此次详细公开的有关消费被认为不合规定而受批评,某些人据此认为推动公开要被批评,还不如不公开,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反驳这些人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