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13%税率。201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将商品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价款100000元。
(2)将商品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价税混合收取22600元。
(3)预收货款20000元。
(4)将自产产品用于企业在建厂房,已知其成本为500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为60000元。
企业销售商品给小规模纳税人,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