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JF-2017-02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外,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时,承包人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当合同履行期问材料单价涨幅以( )时,应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