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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首页> 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A省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甲雇用乙、丙二人杀害丁全家一案,判处甲乙丙三人死刑立即执行,甲乙丙三人均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下列关于该案处理的说法,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B市中级法院应当全案报请A省高级法院,A省高级法院若认为丙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以提审改判,之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甲、乙的死刑
  • B.最高人民法院接到A省高级法院的报请之后,应当对被告人甲乙丙三人全面审查,若认为A省高级法院对丙的改判,B市中级法院对甲的死刑判决并无不当,但B市中级法院对乙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C.最高人民法院若发回重审,应当发回B市中级法院重审,B市中级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 D.A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该案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均应当讯问被告人
上传者:舍得老师 查看答案数: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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