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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首页> 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关于行为共同说,下列情形中,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的是?

  • A.乙等数人组织了一恐怖活动组织,准备实施恐怖活动,其老乡甲为其提供了住房、交通工具以及大量物资
  • B.在甲组织卖淫活动过程中,乙被其聘请负责保安工作,以协助其组织卖淫活动
  • C.甲明知乙、丙等人组织了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中共领导的"天龙会"集团,而为其提供大量物资资助
  • D.某建筑公司与建材公司合谋,相互串通并利用虚假合同、资信证明等方式,骗取市某中学的信任,在签订和履行学校教学楼工程的承包合同过程中,共骗取该校近百万元的物资
上传者:舍得老师 查看答案数:5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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