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甲以其成年子女乙为被保险人,向X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保险金额为11万元,乙同意并认可了全部保险金额,合同约定高残按照死亡保险金额的80%给付。乙指定丙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4万元,同时甲经乙同意指定丁为同一顺序受益人,受益份额为5万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乙因意外事故身亡。根据案例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据上述案例,判断该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关于受益人甲、乙的有效性。
2.根据题意,计算乙的继承人(非受益人)可以向X保险公司申请给付的保险金数额的最大数额。
3.若丙在被保险人乙死亡前已经身故,计算乙的继承人(非受益人)可以向X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最大数额。
4.若对丁的指定未经过乙的同意,计算乙的继承人(非受益人)可以向X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最大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