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家用电器生产、销售企业,2×17 年至 2×18 年甲公司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 1)2×17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通过了一项股份支付计划,向负责 A 产品销售的 50 名销售人员每人授予 5 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当日,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 10 元。股份支付协议约定,如果该产品未来两年的平均利润率达到 30%,则该批销售人员可以在 2×18 年 12 月 31 日以按照当时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且该增值权最晚行权时间不能晚于 2×19 年 12 月 31 日。2×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现金股票增值权每份公允价值为 15 元;本年 A 产品的平均利润率达到 28%,预计至 2×18 年末平均利润率能够达到 35%;该批销售人员至年末有 2 人离职,甲公司预计未来无人离职。2×18 年 12 月 31 日,该现金股票增值权每份公允价值为 17 元,本年 A 产品平均利润率达到 33%;当日有 20 名销售人员行使了权利,获得的现金为每份 17 元;该批销售人员 2×18 年无人离职。
(2)2×17 年年初,甲公司为其销售精英设定的递延年金计划:将当年利润的 8%作为奖金,但两年后,即 2×18 年年末才向仍然在职的员工分发。甲公司在 2×17 年年初预计两年后企业为此计划的现金支出为 800 万元。甲公司选取同期同币种的国债收益率 7%作为折现率,假定该递延年金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不考虑死亡率和离职率等因素影响。
(3)由于甲公司上年经营情况良好,甲公司董事会为了奖励优秀管理人员,于 2×18 年 3月 1 日将上年从公司外部购入的 20 辆汽车奖励公司的 20 名优秀管理人员,该汽车每辆 50万元,公司以每辆 15 万元的价格卖给职工,但要求相关人员需要自 2×18 年 3 月 1 日起在公司继续服务 5 年。如果员工中途离职,则需向公司补偿汽车差价。假定当日该批管理人员已全部向公司支付购车款,取得该批汽车所有权。2×18 年末,该批管理人员无人离职,且预计未来也不会有人离职。
(4)甲公司自 2×18 年开始实行累计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 5个工作日带薪年假,未使用的年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 1 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职工离开公司时,对未使用的累积带薪年休假无权获得现金支付。。甲公司当年在职员工共计 5 000 人,平均日工资为 300 元。2×18 年 12 月 31 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年休假为 2 天,甲公司预计 2×19 年有 4 000 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 5 天的带薪年假,剩余的 1 00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 6 天半休假,假定这 1 000 名职工全部为公司生产工人。
(5)甲公司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存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18 年 12 月,甲公司确认职工基本工资 8 000 万元(至年末尚未实际发放),其中生产人员工资 4 000 万元,管理人员工资 1 500 万元,销售人员工资 2 500 万元;甲公司按照 15%的比例计提基本养老保险,按照 10%的比例计提医疗保险。
假定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等其他因素影响。
(1)根据资料(1),分别计算甲公司 2×17 年末、2×18 年末应确认职工薪酬的金额,并编制 2×18 年末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2),计算甲公司 2×18 年末因递延奖金计划应确认的销售费用,并编制与其相关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3),计算甲公司因该批职工福利计入 2×18 年当期损益的金额,并编制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4),计算甲公司 2×18 年末因带薪缺勤应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并编制确认分录;
(5)根据资料(5),分别判断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属的职工薪酬类型,并编制甲公司 2×18 年末计提基本工资和养老、医疗保险的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