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实现多元化经营,甲公司自2×20年起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和资本运作。甲公司与以下各个公司均为境内居民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如涉及企业合并,计税基础为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其他投资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1)甲公司于2×20年4月20日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乙公司2×20年6月30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甲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给A公司,以取得A公司所持有的乙公司80%的股权。上述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①经评估确定,2×20年6月30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相等)。
②甲公司于2×20年6月30日向A公司定向增发80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并于当日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2×20年6月30日甲公司普通股收盘价为每股20.65元。
③甲公司为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支付佣金和手续费150万元;为该项合并发生评估和审计费用20万元,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④甲公司于2×20年6月30日向A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后,A公司当日即撤出其原派驻乙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甲公司对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乙公司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派出6名,其他股东派出3名。乙公司章程规定,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须由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甲公司与A公司在此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向A公司发行股票后,A公司持有甲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10%,不具有重大影响。
(2)乙公司2×20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实现的净利润为2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万元、其他所有者权益增加60万元。2×21年2月20日乙公司宣告并发放现金股利1000万元,2×21年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00万元(其中10万元为乙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其他所有者权益增加140万元。
(3)假定一:2×21年6月30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对乙公司48%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即出售了所持有的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60%),取得价款10000万元,甲公司出售这部分股权后仍持有乙公司32%的股权,并在乙公司董事会指派了一名董事。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假定二:2×21年6月30日,乙公司向非关联方丙公司定向增发新股,增发价格为31212.5万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为32%,并在乙公司董事会指派了一名董事。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假定三:2×21年6月30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对乙公司7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即出售了所持有的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87.5%),取得价款14600万元,甲公司出售这部分股权后仍持有乙公司10%的股权,对乙公司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因此将对乙公司的剩余股权由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这部分剩余股权在当日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判断甲公司对乙公司企业合并所属类型,并简要说明理由,计算购买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并计算编制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时应确认的商誉金额,编制2×20年6月30日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2),编制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计算2×21年6月30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说明甲公司对该乙公司投资是否需要纳税调整,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3)根据资料(3)假定一,计算2×21年6月30日甲公司出售乙公司48%的股权时个别财务报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编制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3)假定二,计算2×21年6月30日因乙公司向非关联方丙公司定向增发新股,甲公司按比例结转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确认相关损益,并编制与稀释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5)根据资料(3)假定三,计算2×21年6月30日甲公司出售乙公司70%的股权时个别财务报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编制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