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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首页> 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和旅游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并以其违法经营为由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和旅游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查看材料

  • A.由此形成的诉讼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 B.若甲歌舞厅仅起诉文化和旅游局,法院只能通知乙区公安分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C.甲歌舞厅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D.被告应为乙区人民政府
上传者:舍得老师 查看答案数:7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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