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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首页> 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

如果只有2户居民提起了诉讼,其他相关人均未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下述做法正确的是:( )

  • A.可以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 B.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因而应当强行追加其他相关人为共同原告
  • C.有义务通知其他相关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
  • D.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对于不愿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其他相关人,应该强行列为第三人
上传者:舍得老师 查看答案数:4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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