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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火险超赔分保,分保费固定为4.8万元,两次责任恢复,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责任从2011年1月1日开始。2011年2月28日分保接受人发生一次赔款,赔款金额为120万元;2011年11月30日分保接受人发生另一次赔款,赔款金额为100万元。

  • A.2.4
  • B.1.6
  • C.3.2
  • D.4.8
上传者:舍得老师 查看答案数:7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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