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药师经常只是处方的执行者,甚至是患者眼中的“发药人”。除非处方存在明显错误和不合理,如配伍特忌、剂量错误、药名混等,药师才会与医生联系进行判错,至于过度用药、重复开药等“小问”,药师大多不会提出异议。有很多处方并漫有经过药师严格审核就过关,最终出了问,只要药师不存在明显过失,就通常是由医生来担责。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作者认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