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无因性是指票据因一定的基础关系(如买卖、赠与)产生以后,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与生产或转让票据的原因关系相分离。票据的持有人不必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只需根据票据上所记载的内容就可以请求给付一定的金额,但非法取得票据的除外。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不属于票据无因性的是( )。